基本案情:山东省鄄城县张某与济宁市金乡县刘某系结婚多年的夫妻,有一九岁儿子,张某在南方务工,女方刘某一直带孩子在娘家生活,因多年两地分居产生积怨,闹到离婚地步,刘某家人对张某意见很深,开庭当天矛盾激化。
办案经过:男方进行离婚诉讼的时候,正是双方水深火热的时候。两人因为分居问题互不让步,多年分居,婚姻形同虚设,双方互相怀疑。2015年刘某乘孩子放暑假,带母亲孩子一行三人直奔张某务工的处所,对张某的住处进行扫荡,准备给张某一个措手不及,同时向张某索要生活费。张某对刘某的做法十分恼怒,撇下三人径直回来起诉离婚。张某的做法无疑更加激化了矛盾。开庭当天,代理人和张某赶赴刘某所在的金乡法院开庭。刘某家十余人等候在法庭院内,刘姑妈看见张某破口大骂,甚至上前撕打张某,被代理人义正辞严制止。
经过事前对张某的了解及与刘某代理律师充分交谈,了解到刘某也同意离婚,双方的争执焦点为孩子的抚养权。开始张某要孩子的意愿很强烈,起诉后两人曾通过朋友协商,只要刘某放弃孩子抚养权,张某非但不要求抚养费,放弃房产,还可以补偿刘某十万元。后因刘某及家人和孩子相互之间难以割舍,调解失败告终。开庭前面对双方对孩子问题的争执不下,代理人提出几个问题让张某思考:第一、婚姻是否还有缓和余地,比如你是否同意回来发展,或者假如刘某愿意随你外出务工,你是否考虑复合。第二、如果你们都坚持孩子抚养权,法院判决谁抚养的可能性更大。第三,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即使你争得抚养权,下步怎么安排孩子的生活。
关于第一点张某很肯定,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感情是不会和好。第二点,张某也明白,因为孩子一直随女方生活,法院判决孩子归他抚养的可能性极小。真正让张某动摇的是第三点,他在外没有精力照顾孩子,父母年事已高,力不从心,最关键的,孩子坚决不同意改变生活环境。思前想后,张某认识到,站在孩子角度,还是随母亲生活更利于孩子身心健康。
最后,经过多次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双方离婚,孩子归刘某抚养,房产一处赠与孩子,张某支付刘某抚养费四万元。刘某争取到了孩子抚养权,同时拥有房屋使用权,张某把费用从十万元降低到四万元,妥善安排了孩子以后的生活。双方没有了后顾之忧,和平分手,多年的积怨冰雪消融。
律师评析:夫妻离婚要冷静理智,确定争议焦点,抓住矛盾核心,并设身处地为孩子考虑,把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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