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静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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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最新裁定:向受送达人邮寄送达诉讼文书被退回后未采取其他送达方式而直接公告送达的,违反民事诉讼法

发布者:朱静涛律师|时间:2021年05月27日|分类:法律顾问 |1171人看过


最高院最新裁定:向受送达人邮寄送达诉讼文书被退回后未采取其他送达方式而直接公告送达的,违反民事诉讼法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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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民事审判

【裁判要旨】通过邮寄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材料被退回后,未采取过其他送达方式,直接公告送达前述应诉材料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最高法知民申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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