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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裁判观点:当事人约定仲裁的,双方发生的合同纠纷与侵权纠纷均应通过仲裁解决,人民法院对此不享有管

发布者:朱静涛律师|时间:2021年03月10日|分类:私人律师 |528人看过


最高院裁判观点:当事人约定仲裁的,双方发生的合同纠纷与侵权纠纷均应通过仲裁解决,人民法院对此不享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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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民事法律参考

(2017)最高法民辖终247号

裁判要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产生侵权责任和合同责任竞合的前提为双方是合同的当事人且合同当事人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凡当事人约定“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提交仲裁”,双方有关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合同纠纷与侵权纠纷均应通过仲裁解决,人民法院对此不享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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