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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婚后夫妻一方借款,符合3个条件配偶不承担还款责任

发布者:朱静涛律师|时间:2020年12月23日|分类:债权债务 |552人看过

最高法:婚后夫妻一方借款,符合3个条件配偶不承担还款责任

来源:裁判文书网;转载:民事审判公众号

 

裁判要旨:

 

1、诉辩双方存在诸多款项往来,性质可能各不相同,在此情况下,双方当事人进行对账的行为符合民间借贷的交易习惯。

 

2、债权人主张债务人的配偶应承担共同偿还责任,但案涉款项数额远超出正常的家庭日常生活,且债权人就该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未提供证据证明,故债务人的配偶对该借款不承担偿还责任。

 

下面这则最高法判决,给出了婚后夫妻一方借款认定为属于个人债务的条件:

 借款数额远超出正常的家庭日常生活;

 债权人说明该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但未提供证据证明;

 债权人说明是夫妻双方共同合意借款,但未提供证据证明;


参考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最高法民终1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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