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龙律师

  • 执业资质:1510120**********

  • 执业机构:四川劲竹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债权债务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农村老房子如何继承?99%的人不知道

发布者:李小龙律师|时间:2016年12月29日|分类:继承 |450人看过

农村老房子如何继承?99%的人不知道


农村宅基地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土地管理法》第8条规定,农民经政府批准取得土地建房,对该宅基地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出卖、出租,即使在原宅基地建房,也得重新获得批准。


       《土地管理法》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所以,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根据法律规定,由于宅基地不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因此,宅基地的使用权人去世后,宅基地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作为遗产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3条规定,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遗产,继承人有权利继承。


       因为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是可以继承的。



       在我国农村,长期奉行地随房走的原则,村民继承了房屋,自然可以使用房屋下面的宅基地,因此宅基地虽然不能被继承,但是继承人可以通过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而继续使用宅基地,而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



实践中,通常分为以下几种情形继承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


       第一,若宅基地上没房子,或房子不可居住,宅基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不能继承。


       第二,若宅基地房子还在,继承人又是当地村集体成员,并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也就是符合农村村民一户只拥有一处宅基地,且不超过规定的宅基地的使用面积的情况下,则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及其宅基地,可以翻盖房屋;


       第三,若宅基地房子还在,但继承人不符合被继承房屋所在地申请宅基地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人,若不愿意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但可以维修。



特别提醒:当继承人是城市居民,应比照上述第三种情形处理。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