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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团伙诈骗罪的从犯退赃了可以判缓刑吗;从犯缓刑案例律师

2021-08-17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1年08月17日|分类:律师随笔 |849人看过举报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联系电话(微信同号): QQ: 杨律师团队律师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十年以上刑事辩护经验,提供各类刑事案例及刑事法律问题咨询处理过大量疑难案件,擅长办理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无罪辩护、上诉改判、减刑等刑事法律事务。                     

以下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一、诈骗从犯且退赔了能判缓刑吗

诈骗的从犯只要符合缓刑条件,是可以申请适用缓刑的。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二、案例介绍

案情简介:

被告人郑某在其老房子内设立窝点,伙同被告人李某实施网络贷a款诈骗。

被告人郑某负责租用诈骗所需的贷a款平tai和短a信平tai,并以每条5元的价格向卡商购买TL2000余条。被告人郑某组织被告人李某充客服人员按所购买的打TEL给客户,询问客户是否需要办理贷a款,后由被告人郑某与客户联系,发送贷a款平台链接给客户填写信息,并通过短a信平台发送贷a款申请正在审核、贷a款申请审核通过等虚假内容的duan信,诱骗客户按照贷a款金额的8%支付手续费、包装费等,合计6690元。

案发后,郑某被刑事拘留。

承办过程:

办案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多次会见了解案情,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

被告人郑某在实施诈骗犯罪的过程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部分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被告人郑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关于被告人郑某提出的TEL仅二三百个及其辩护人提出的指控其有其他严重情节证据不足的辩解及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

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在法庭上自愿认罪,且退赔被害人损失及退出违法所得,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郑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凯华国际中心第7、8、9层共三层,面积接近7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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