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信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帮信罪立案标准主要包括:
核心情形: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
“情节严重”认定:
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地方补充标准:广东省明确,支付结算金额十五万元以上、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也可认定为“情节严重”,适配本地案件特点。
二、帮信罪会如何量刑?
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及量刑指导意见,帮信罪量刑分为两个档次:
基本量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罪: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量刑调节:
自首可减少基准刑40%以下,坦白可减少20%以下;
积极退缴违法所得的,可减少基准刑30%以下;
初犯、偶犯,且未参与核心犯罪环节(如仅出借银行卡未参与资金结算),可减少基准刑10%-20%;
累犯则增加基准刑10%-40%。
三、涉嫌帮信罪能申请取保候审吗?
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且无重大社会危险性的,可申请取保候审,实践中重点关注以下情形:
优先批准情形:
涉案金额较小(如支付结算金额20万-50万元)、违法所得少(1万元以下);
初犯、偶犯,系被他人引诱、教唆参与(如不知情出借银行卡);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怀孕、哺乳婴儿的妇女;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
不予批准常见情形:
为多个犯罪团伙提供帮助、多次实施帮信行为;
涉案资金系诈骗、赌博等严重犯罪所得,且金额巨大(如支付结算金额100万元以上);
逃避侦查、串供或毁灭证据的;
有多次违法犯罪前科的。
四、“不知情”能否作为帮信罪的免责理由?
帮信罪的构成以“明知”为前提,“不知情”可作为辩护核心,但需满足法定认定标准:
“不知情”的司法认定要点:
未收取高额报酬(如仅获少量好处费、无偿出借银行卡);
对他人犯罪行为无明确认知(如对方谎称“用于正常生意结算”,无证据证明当事人知晓系犯罪资金);
无参与犯罪的客观行为(如未协助转账、未提供验证码、未参与对账);
自身也是受害者(如银行卡被他人冒用,未获利且及时报警)。
常见“推定明知”情形(难以主张不知情):
多次出借银行卡、电话卡,或为他人提供多套支付账户;
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报酬(如出借银行卡1个月获利5000元以上);
明知对方系涉赌涉诈人员,仍提供帮助;
资金流水异常(如短期内大额频繁转账、夜间集中转账)却未提出异议。
五、涉案资金被冻结,家属该如何处理?
帮信罪案件中,涉案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户常被司法机关冻结,家属可按以下方式应对:
冻结后的核实与沟通:
先联系开户行或支付平台,了解冻结机关(如某公安局经侦大队)、冻结期限及涉案事由;
委托律师向办案机关提交《解冻申请书》,说明账户资金来源(如工资、经营收入),提供相关凭证(如银行流水、劳动合同、生意合同),申请区分涉案资金与合法资金;
避免错误操作:
不得尝试注销账户、转移剩余资金,否则可能被认定为“逃避侦查”;
不得找他人“解封”,谨防二次被骗;
资金返还:
经司法机关核实为合法资金的,冻结期满后会依法解冻返还;
若系涉案资金,需待案件审结后,按追赃退赔程序处理,主动配合退缴违法所得,可作为量刑从宽情节。
杨泳仪律师任职于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十年以上刑事辩护经验,提供各类刑事案例及刑事法律问题咨询,处理过大量疑难案件,擅长办理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无罪辩护、上诉改判、减刑等刑事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