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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数额、非法占有目的、主从犯认定”三大争议点 广州诈骗罪二审案件律师

2026-01-03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6年01月03日|分类:律师随笔 |120人看过举报

诈骗罪二审翻盘核心围绕“涉案数额、非法占有目的、主从犯认定”三大争议点,精准运用新证据和质证策略可实现降档量刑或改判。以下是实操关键:

一、3类核心新证据快速收集

数额降档证据:找到涉案财物购买凭证、转账记录(证明实际金额低于一审认定),或第三方评估报告(如二手物品折旧证明),申请重新鉴定。例如一审认定诈骗20万元(数额巨大),二审提交合同及转账记录证明实际涉案8万元,可降为“数额较大”。

否定非法占有目的证据:提交还款计划、沟通记录(证明当事人有还款意愿)、经营流水(证明款项用于合法经营而非挥霍),反驳“非法占有”认定。

从轻情节新证据:二审达成退赃谅解协议(附转账凭证和谅解书),或同案犯新供述(证明当事人系从犯,仅负责辅助工作)。

二、一审证据瑕疵针对性质证

质疑数额鉴定:指出鉴定机构无资质、未核实实际交易金额(如将正常业务款计入诈骗数额),申请排除该鉴定意见。

否定主犯认定:提交监控、聊天记录(证明当事人无策划、无分赃主导权),论证系从犯或被胁迫参与。

主张证据链断裂:若一审仅依据被害人陈述定罪,无转账记录、合同等佐证,强调“证据不足,无法排除合理怀疑”。

三、关键注意事项

新证据需在二审开庭前提交,附完整来源说明(如发票需注明型号、时间);退赃谅解需被害人自愿签署,避免非法获取;全程由律师主导取证和质证,不擅自联系证人或伪造证据,避免引发新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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