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明确:哪些经营行为会构成非法经营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实务中需同时满足“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三个要件,常见情形有四类:
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限制买卖物品:如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经营香烟、雪茄;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处方药、国家管制药品(如新冠疫情期间非法销售退烧药)。例如:无资质销售价值20万元的香烟,即构成此罪。
买卖进出口许可证、原产地证明等经营许可或批准文件:如伪造、倒卖海关签发的进出口配额许可证,或非法买卖药品经营许可证。需注意:此类行为无需实际经营商品,仅买卖证件即可能涉罪。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如未取得金融牌照,擅自开展股票配资、场外期货交易;或无支付业务许可,通过“地下钱庄”为他人转移资金、代收款。
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需由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如非法经营电信业务(无资质开展手机号卡销售、宽带服务)、非法经营外汇(未经批准买卖外汇,违法所得超5万元)、疫情期间哄抬物价(进销差价率超30%且情节严重)。
二、关键区分:非法经营罪与合法经营、普通违法的边界
与合法经营的区分:是否“违反国家规定”
“国家规定”特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不含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例如:未取得当地卫健委备案从事家政服务,仅属行政违规;未取得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许可从事银行业务,才属“违反国家规定”,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与普通行政违法的区分:是否“情节严重”
未达“情节严重”标准的非法经营,仅需承担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责任。例如:非法经营香烟货值5万元以下,属行政违法;货值超20万元(部分省份标准),才达“情节严重”,构成刑事犯罪。不同情形的“情节严重”标准不同,需结合司法解释判断(如非法经营外汇,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即达标)。
三、被指控非法经营罪,3步正确应对
核查是否“违反国家规定”,排除犯罪前提
若经营行为仅违反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如未按地方规定办理个体户备案),而非法律、行政法规,可收集相关规定文本、行政部门说明,证明无“违反国家规定”的前提,争取不构成犯罪。例如:无资质销售地方特色食品,若该食品未被国家列为“专营物品”,仅属行政违规,不涉刑责。
证明“情节未达严重标准”,降低刑事风险
若确有轻微非法经营行为,可收集经营记录、财务凭证,证明货值金额、违法所得未达“情节严重”标准(如非法经营药品货值10万元,未达当地20万元的入罪标准)。即使接近标准,若能证明系初犯、主动停止经营,也可能按行政违法处理。
主动配合整改,退缴违法所得
若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尽早退缴违法所得、主动销毁非法经营物品(如非法烟草、药品),并向主管部门申请补办资质(如补领药品经营许可证),可体现“消除社会危害”的态度,大幅从轻量刑,甚至争取不起诉或缓刑。
四、常见疑问解答
“无资质卖自家种的中药材,算非法经营吗?”
若销售的是普通中药材(如当归、枸杞),无需资质,属合法经营;若销售国家管制的中药材(如麻黄草、罂粟壳),或未经加工直接销售中药材饮片,无资质则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疫情期间卖口罩,赚了5万元,算非法经营吗?”
若卖的是正规合格口罩,仅价格略高,不属非法经营;若卖的是三无口罩(伪劣产品),或哄抬物价(进销差价率超30%且货值超15万元),则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或销售伪劣产品罪。
总之,非法经营罪的核心是“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企业或个体经营者需提前核查经营所需资质,避免触碰“专营专卖”“金融许可”等红线。若陷入争议,优先通过法律规定厘清行为性质,必要时委托律师辩护,降低刑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