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双向风险防范
被继承人的风险防范:规范订立遗嘱,避免身后纠纷
订立遗嘱时需确保意识清晰,可同步录制视频说明订立过程(注明时间、地点、见证人);
处分财产时需明确财产范围(如注明房产地址、产权证号),避免因表述模糊引发争议;
涉及大额财产处分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选择公证遗嘱、律师见证遗嘱等形式,降低形式瑕疵风险;
定期检视遗嘱内容,若亲属关系或财产状况发生变化(如子女出生、房产出售),及时变更遗嘱。
继承人的风险防范:留存证据,及时主张权利
日常留存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尽赡养义务的凭证(如医疗票据、转账记录、护理记录);
被继承人死亡后,及时核查遗产状况(如查询房产、车辆登记信息,调取银行流水),避免遗产被擅自处分;
发现遗嘱可能存在瑕疵或他人侵占遗产时,及时向法院起诉,注意诉讼时效(一般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年,最长不超过继承开始后20年);
对老年人身边的“陌生照顾者”保持警惕,关注老人财产变动,发现异常及时干预(如向养老院、社区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