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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的表现形式与风险警示 广州信用卡诈骗罪辩护律师

2025-06-14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5年06月14日|分类:律师随笔 |146人看过举报

信用卡诈骗罪的表现形式与风险警示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犯罪。常见表现形式有: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通过技术手段伪造信用卡信息,在POS机上刷卡消费或取现。

冒用他人信用卡:捡到他人信用卡后使用,或者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后进行网上消费。

恶意透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

根据法律规定,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持卡人应妥善保管信用卡信息,避免逾期还款,防止陷入信用卡诈骗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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