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泳仪律师网

广州杨泳仪刑事律师,民事律师,经济合同律师

IP属地:广东

杨泳仪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刑事辩护

  • 服务时间:00:00-23:00

  •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631306506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为犯罪 “洗白” 的代价 广州天河区刑事律师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5年04月06日|分类:律师随笔 |18人看过举报

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为犯罪“洗白”的代价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构成该罪。202311月,张某明知朋友李某出售的手机是盗窃所得,仍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并转手倒卖获利。经警方调查,张某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在日常生活中,大家在购买二手物品时,应通过正规渠道,仔细核实物品来源。若价格明显低于市场行情,且卖家无法提供合法来源证明,应保持警惕,避免因贪图便宜触犯法律。若发现身边存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社会秩序。

相关声明:

1)如果您有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2)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3)文章意见中的任一信息无意且并不构成或替代恰当的法律专业咨询,亦不因此形成当事人-律师委托关系;对完全或部分依赖文章意见的内容而作为或不作为产生的任一结果,原作者或本律师/律师事务所均不承担责任。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3631306506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3638767

  • 昨日访问量

    4253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杨泳仪律师

Copyright©2004-2025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