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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手伤人获刑罚 广州故意伤害罪辩护律师

2024-11-10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4年11月10日|分类:律师随笔 |215人看过举报

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廉某到龙鳞路一家24小时便利店买一包香烟,因为话不投机,同便利店工作人员郭某发生争执。一时冲动的廉某对郭某大打出手,将郭某打成轻伤。

廉某很快被警方抓获,于当年117日被人民检察院起诉至人民法院。检察机关认为廉某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

案发后,廉某主动对郭某进行了赔偿,与郭某达成了民事部分的赔偿谅解协议。在庭审中,廉某对其违法犯罪事实无异议,并出具了赔偿谅解协议书及认罪悔过书。

法官说法

人民法院办案法官: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廉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廉某犯故意伤害罪的罪名成立,但鉴于廉某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综合案件情节,依法判处廉某管制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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