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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告诉处理的程序 广州侵占罪辩护律师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4年11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 |33人看过举报

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侵占罪是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一种犯罪类型,关于侵占罪告诉处理的程序,法律有严格的程序的规定,那么该程序是怎样的呢

刑法规定,对于侵占罪告诉才处理。即国家司法机关对侵占罪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只有被害人告诉的,司法机关才能开始追究侵占罪行为人的刑事诉讼活动。因此,对侵占罪地告诉问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告诉的主体

一般情况下,侵占罪地告诉人应是被害人。但是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告诉的对象

被害人应向谁告诉侵占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被害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中任何一司法机关告诉的,都应视为已经告诉。

侵占罪的诉讼形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第23第一条的规定,侵占案件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而不属于公诉案件的范畴,因此,侵占案件只能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并按自诉案件审理程序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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