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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到期后无力偿还是否可能构成诈骗罪 广州诈骗罪辩护律师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4年10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 |19人看过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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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达到一定数额的行为。结合我国刑法理论,若借款人在借钱时就没有归还该笔借款的能力,且将该笔借款用于违法用途或者大肆挥霍,或在借期届满之后无故逃避债务、否认借款事实、不积极想办法偿还借款的,有可能会构成诈骗罪。霖澳刑辩律师建议若出现借钱后无力偿还的情况,应当主动与出借人沟通,积极面对债务,想办法先偿还一部分借款以取得出借人的理解,并且保留还款的证据、表示还款的意愿,以免陷入刑事责任的泥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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