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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的数额标准,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广州集资诈骗罪刑事律师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4年02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 |111人看过举报

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构成集资诈骗罪须达到“数额较大”,才能构成犯罪。司法实践中集资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多少,怎样计算?刑法规定的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这些问题,下文为您解答。

一、集资诈骗罪的数额标准

构成集资诈骗罪须达到“数额较大”。行为人实施集资诈骗的行为,并且得到投资者的集资款,数额较大,则构成犯罪既遂。行为人未得到集资款,或者数额未达到较大,凡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的,系犯罪未遂;凡是由行为人自动中止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系犯罪中止。

1、行骗数额,是指诈骗犯罪中行为人主观上预计诈骗的财物数额,即诈骗犯罪所指向的公私财物数额。行骗数额不一定就是最终认定诈骗的数额。

2、受骗损失数额,是指被害人因诈骗分子的诈骗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数额,一般视为直接损失。

间接损失是可能增长的潜在价值,尚需要通过其他活动才能进一步实现,不易计算,因而不宜认定,但可以作为量刑时的情节予以考虑。被害人的直接损失是比较容易确定计算的,应予以全部认定。

3骗数额,是指诈骗犯罪中行为人通过实施诈骗行为而实际骗取的财物数额。

金融诈骗的数额不仅是定罪的重要标准,也是量刑的主要依据。在没有新的司法解释之前,可参照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执行。在具体认定金融诈骗犯罪的数额时,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对于行为人为实施金融诈骗活动而支付的中介费、手续费、回扣等,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均应计入金融诈骗的犯罪数额。但应当将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扣除。

“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及“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标准,立法并无明确规定。20014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中,集资诈骗罪的追诉标准是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参照1996年《解释》的有关规定,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二、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1、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3、犯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l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犯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5、根据刑法第200条规定,单位犯集资诈骗罪的,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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