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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 广州刑事辩护案件律师

2023-03-31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3年03月31日|分类:律师随笔 |678人看过举报

(微信同号)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法院指定辩护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

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费用的

4、共同犯罪案件,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5、具有外国国籍的

6、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7、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下列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1、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被告人盲、聋、哑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法院需要为其指定辩护律师。

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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