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芳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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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孩子抚养问题

发布者:马芳芳律师|时间:2018年01月21日|分类:婚姻家庭 |266人看过


  父母离婚,伤害最大的便是孩子,无论跟随父亲还是母亲均已经不再拥有完整的家庭,幼小的心灵遭到重创,甚至幼小的孩子并不理解父母离婚到底意味着什么,只知道爸妈不住在一起了,没办法时刻陪伴左右。接下来马律师结合孩子抚养这块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与大家共享:

   第一,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两岁以内的孩子原则上随目前抚养,但如果母亲不愿抚养,父亲抚养不存在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也可以由父亲抚养。如果两岁之后双方对孩子抚养有争议可以再行诉讼解决;对于两岁以上十岁以下孩子的抚养问题,如果双方均主张抚养孩子,那么由法院结合双方各方的条件以及孩子的情况判决孩子归一方抚养;十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孩子,法院在审理时应询问孩子的意见。

   第二,抚养费问题。法定规定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按月向孩子支付抚养费,法定支付标准是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如果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可以按照协商的数额来履行。另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抚养孩子一方可以起诉支付抚养费。支付期限是到孩子年满18周岁。

   第三,孩子探望权问题。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对孩子的探望权,双方可协商确定每月探望的时间和探望的次数,如果协商不成,一方不配合另一方探望孩子,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行使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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