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铁祥律师

  • 执业资质:1420520**********

  • 执业机构: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公司犯罪毒品犯罪经济犯罪暴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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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辩护律师:悬崖边上的企业家

发布者:李铁祥律师|时间:2018年08月19日|分类:刑事辩护 |502人看过


                 悬崖边上的企业家

 

李铁祥律师/

 

李铁祥律师:宜昌前检察官,湖北省刑事专业委员,刑事部主任,专注刑事辩护20多年,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和企业法律风险防控。

 

现代企业,市场竞争,搏击万变。大多企业以处理生产、交易、投资等商事活动为常态,在惯性思维中,许多企业家认为刑事责任很遥远,或认为只要老老实实搞企业就不可能“吃官司”,这其实是一种危险的误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款接近五百条,光规定经济犯罪的罪名就达到100多个,这些罪名遍布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据统计,企业家触犯的罪名,最经常发生的有:虚开增值税发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职务侵占罪、合同诈骗罪、骗取贷款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行贿罪、集资诈骗罪,等等;所以,有人称:中国的企业家不是在监狱,就是在通往监狱的路上。这话或许有些夸张,但却真实反应了企业面临非常复杂的刑事责任处境。

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中,贿赂犯罪是相伴随的常见犯罪类型。从律师刑辩护的视角来看,职务犯罪的辩护难度很大,因为经过监察委的强势侦查后,无罪辩护的空间被大大压缩;而且根据国家监察法的规定,在监察阶段,律师没有法律依据可以介入为当事人提供刑事辩护法律服务,只有在案件移送到检察院起诉后,律师才能介入进行实体性辩护,这些问题更增加了律师的辩护难度,当然这些身惹“麻烦”的当事人,需要律师辩护提供法律帮助的急切心情更是可见一斑。所以未雨绸缪,病治于未发之时,律师参与的越早越好,越有帮助。

今天给大家分享李铁祥律师办理的一起贿赂犯罪案件,经过律师无罪辩护的努力,检方最终采纳辩护律师观点,经过检察委员会决定作出不起诉决定,至此,当事人免却牢狱之灾恢复自由身,又能继续带领公司销售团队开拓市场了。

 

行业龙头老大  身陷看守所

 

李明是一位成功的企业家,不到四十岁的他,已拥有一家员工过百人,企业年产值达四五千万的节能炉开发公司,公司主要业务是生产生物质炉。近年来,公司在李明的市场拓展下,其业迹遍揽整个湖北省的90%的能源业务,成为业内老大。

2009年至2015年,湖北省发改委、湖北省农业厅每年联合发文,出台多项项目政策,鼓励、推进农村新型能源建设。湖北省襄阳市其县落实项目主要是生物质炉,具体政策的实施由能源办负责。

2012年开始,李明实际掌控的公司连续四年中标襄阳该县生物质炉项目,与县能源办签订生物质炉采购合同。同时,该县下属的能源开发公司以收取分包服务费的方式与李明公司签订生物质炉的分保服务合同。

2012年,分包服务合同约定:服务费以每台100元收取。2013年该县能源开发公司与公司签订分包合同时,经县能源办主任、能源开发公司经理与李明相商,从2013年起,分包服务费由2012年的每台100元降为每台50元,另外的每台50元分包服务费不写进合同,作为其二人报销费用的资金。

据李明承认,从2012年开始,李明送给该县能源办主任个人现金206000元,送给能源开发公司经理个人现金84490元,为他们二人解决有单位不好报销有费用12万多元,合计41万余元。

于是,李明所在公司以及李明本人被检察机关反贪部门以涉嫌单位行贿罪立案侦查,李明本人被异地关押于外地看守所,与外界隔绝关押。

由于李明的公司属于市场行业老大,本案社会影响巨大,李明公司和李明本人都面临严峻的形势;李明是公司市场销售的负责人,所有客户资源、客户维护、客户名单、合同履行、后期换货维修等事务,只有李明清楚了解,李明被关押进看守所,公司市场销售这一块,基本上陷入维持甚至是停顿状态。

 

充分了解比较,选聘刑辩律师

 

李明被关押异地看守所后,李明家人病急乱投医,急慌慌的在当地本县经人介绍请了一位当地律师介入,当地律师接手后,与检察机关接洽,告知不允许律师会见。一晃一个月过去了,事情毫无头绪没有进展。家属日夜担忧心生疑惑,觉得所请律师可能不是专职刑辩律师,不是专打刑事官司的,专业上不太靠谱,急需寻找一位刑事辩护经验丰富的资深刑辩律师为李明辩护。

某日,李铁祥律师接到一电话,说有一刑事案件要求见面交流,经电话约见得知,原来当事人家属已经从百度搜索“宜昌刑事律师”,从网络上介绍比较了几位刑事律师,从工作经历、执业方向、所办案例等方面进行了了解比较,特别是李铁祥律师新浪博客里博文介绍的《毒贩死里求生记》、《抢劫案改判:一审十年二审改判四年》、《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还是销售伪劣产品罪?》、《合同诈骗案的成功无罪辩护》、《4500克毒品犯罪是如何免死的》等案件,印像深刻,从中看到了一个专职刑辩律师的情怀与担当。

事后了解得知,李明家属之所以预约李律师见面交流,是因为从网络上了解到李铁祥律师,曾经是宜昌检察机关的一位资深检察官,从事过反贪、公诉等部门业务工作,具有深厚的办案经验和辩护策略,又是湖北省第八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专办刑事案件,对于刑事辩护有自己独特的“辩护心法”,存乎之心,运用之妙;并且看了李铁祥律师新浪博客展示的亲自办理的刑事案件,对李铁祥律师刑事辩护能力非常认可认同。

听完家属对事情经过的介绍,李铁祥律师着重询问了家属所了解的案情、公司交易模式以及所请律师经过、律师工作情况,家属表达了委托的诚意。

观察到确有委托诚意,听完家属陈述,问了几个问题,解答了家属几个疑惑,李律师心里有了一个大致判断。在这个案子中,李明的公司没有因给钱获得任何利益,但目前基于只是家属断断续续的叙述,对李明的事情也不完全了解;而且这一阶段律师也不太可能看到卷宗证据。基于此,李律师凭借多年刑事辩护功底和办案经验进行分析预测,本案检察机关指控单位行贿罪不能成立的希望比较大,有希望达到不起诉或判决无罪的结果。李明家人听了李律师的分析预测后,希望李律师为其提供专业的刑辩服务,十分爽快的签订了委托合同,委托李律师为李明辩护。基于时间紧,任务重,按照李律师办案经验,很快确定了辩护思路,家属非常认可和配合。

 

律师快速介入 着眼争取取保

 

鉴于李明被关押,公司面临的实际状况,李律师决定争取取保候审,以改变当事人被关押状况,挽救公司的正常销售市场。如此,着眼取保候审,是律师介入的第一要务。此事一是要快,二是要急,因为当事人已经关押比较长一段时间了。

李律师在家属的陪同下,第二天就来到襄阳市某县检察院,与侦办此案的反贪干警交流,递交书面的取保候审文书、律师意见书,以及羁押必要性审查法律意见书;

第二,李律师几次、直接与反贪局局长见面沟通,阐述取保候审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表述对检察机关办案的理解与尊重;

第三,李律师直接与检察长预约见面沟通,当面陈述李明公司的销售状况以及相关规定,争取取保侦审对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的重要性急迫性。同时,递交相关法律文书,以留存书面文件供检察机关研究考虑作决定之用。

经过几次当面沟通交流,在李律师的书面交流、口头交流的过程中,在李律师的坚持之心的坚持下,检察机关通知家属办理了李明的取保候审手续,李明走出了看守所。自此,初战告捷。

 

研究卷宗材料,制定稳妥辩护策略

 

随着侦查终结,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公诉部门。李律师随时跟进,在审查起诉这个重要的时间节点上,立即到公诉部门与承办公诉人接洽,复制材料光盘。回单位后又通过电脑将光盘材料低质化,以便研究材料、分析案情、研究法律适用。面对厚厚的四五卷案件材料,我们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微未节,不放过任何一个情节,仔细研判,认真比对。从证据、事实、法律三方面的角度研究,并以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为研判目标,制定辩护策略。

为此,辩护律师向公诉科承办人提交了一份“不起诉律师意见书“,阐明本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无罪辩护意见。

在这份“不起诉律师意见书“中,我们从几个方面进行了论证:

首先,本案中,李明的公司没有谋求不正当利益。李明公司具备招投标的一切资质要求,有实力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按照法定的招投标程序,李明的公司应当中标。所以,本案不存在单位行贿罪中“不正当利益“的因素。

其次,李明公司没有获得任何不正当利益。李明给予对方能源办、能源开发公司负责人钱款,报销费用,没有给李明的公司带来任何收益。

因此,本案李明公司及李明本人均不构成单位行贿罪。另外,我们希望办案机关充分考量如果移送起诉李明及李明的公司,将给公司带来毁灭性打击,企业将会关门,员工将会失业。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下发的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法环境、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的通知,已有专门规定要求。通知明确要以“谦抑、审慎、文明”理念作为办案指导思想,坚持罪刑法定,坚持严格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等等。

 

松紧有度,沟通有度

 

按照预案,我们紧跟案件状况,有针对性的开展辩护工作,把当面预约交流与电话、微信交流结合;把口头交流与书面法律意见交流结合;把电话跟踪与微信公众号跟进结合,紧扣案件进程,紧抓案件节点,适时针对性开展辩护工作。终于,事隔6个月后,李明收到了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曾经面对人生重大危机的李明渡过了人生的一道关口。

办案感悟

 

当前,经济生活日益复杂,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就像麻花一样穿插交织在一起,确实不易区分。而许多企业家,是精明的商人,但是是法律的外行,特别是对刑事风险,而是茫然无知。因为刑法规定的经济生活中的犯罪,是规则犯;它不像杀人、抢劫、盗窃、强奸这类犯罪,是自然犯,容易理解容易明白。而对于刑法规定的经济犯罪,稍不留神,说不定就违反了哪个规则,就有触犯刑事犯罪的风险。当然,由于法律规定的纷繁复杂,更多的企业家并非主动违法触雷,面是基于对法律的无意识或模糊认识而犯法却浑然不知,当然十分危险。

所以,企业家是刑事犯罪的高危人群,身边有一个靠谱的刑事辩护律师做法律顾问,做好事前提醒预警,事中控制修正,事后补救辩护,这样才不至于“打了一冬的柴,一把火就没了”。刑事责任,直奔人身处罚,既要坐牢,更使得企业关门、财产查封,而且面临巨额罚金,经济负担相当沉重。这个结局对企业家来说是毁灭性的、灾难性的。昨日还是高朋满座事业成功,转眼间很可能家破人亡企业关门财产查封帐户冻结;当初腰缠万贯,一旦身陷囹圄,甚至到了要请律师出不起律师费的地步。

 

作者:李铁祥律师,宜昌前检察官,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湖北省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专办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其亲办案件收录于新浪博客@李铁祥宜昌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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