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胡正|时间:2019年08月30日|894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申请人于2015年进入公司工作,职务为司机,申请人提供车辆为公司运输货物,2018年申请人辞职,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公司提供出一份合作协议,认为双方为合作关系,而非劳动关系,申请人认为合作协议系伪造,签字非本人签署。
本案的关键争议焦点就是合作协议上的签名是否申请人签署,若是,则我方败诉,若不是,则我方胜诉,并可追究公司伪造证据的法律责任。
但是该案需要对字迹进行司法鉴定,而且对方已经委托律师,如果全部诉讼流程走完需要2年左右的时间,从诉讼成本角度考虑成本过高,最终在仲裁员及双方律师的协调下,双方达成了调解,本案顺利解决。
因此,劳动者遇到单位不缴纳社保的情况,要坚定的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自己没有充足的时间、足够的专业走法律程序,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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