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比例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上认定一方负次要责任。但主次最终要体现在多少比例上才有意义?下面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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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及赔偿比例
一、保险公司在保险最高限额内优先赔偿。目前,交强险有责赔偿的限额是12万元。无责限额是2万元。
二、保险责任限额以外的部分,根据交通事故是发生在机动车之间还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作区别对待。
对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 02
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03
如果属于交通以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视具体情形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 04
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方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应当按照下列比例减轻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
1、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80%至90%;
2、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60%至70%;
3、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30%至40%;
4、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20%至30%。
属于交通以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或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由机动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