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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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医疗纠纷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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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离婚赔偿有哪些?

发布者:王宏波律师|时间:2016年04月15日|分类:婚姻家庭 |488人看过

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给受害方造成的伤害主要是包括肉体损害和精神损害,正因为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侵害对象时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应该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部分。

其中,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而精神上痛苦是极其主观的感受,别人无从得知,从而精神损害不可能精确计算,只能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情节、常理、医学鉴定等因素予以判断,这方面法官有比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三、家庭暴力离婚如何获得赔偿?

(一)无过错一方作为原告的案件中,如果想要获得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必须在提出离婚诉讼的同时向人民法院提出赔偿请求。

(二)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中,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家庭暴力离婚赔偿问题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没有提出家庭暴力离婚赔偿,在二审时提出来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法院在进行判决的时候一般是以子女的利益为中心进行考虑的,由于此时夫妻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现实中通常是不会将子女的抚养权判给他的。如果您对上述问题存在疑问,不妨向专业的律师能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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