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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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费给付方法

发布者:王宏波律师|时间:2016年04月15日|分类:婚姻家庭 |367人看过

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相信大家看了之后也有了一定的了解。无论夫妻双方离婚或是什么情况,子女一定要抚养的,并且要按照规定给相应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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