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强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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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工程建筑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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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毒品

发布者:陈强文律师|时间:2017年12月01日|分类:刑事辩护 |245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没有按照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多次持有的体现了一定程度的疑罪从无。

2016年8月,被告人阿白结识“大哥”并接受“大哥”免费提供的住宿安排及每五日500元的薪酬多次帮助“大哥”接收快递包裹。其中,阿白每代收一次快递包裹额外可获得“大哥”支付的5000元报酬。2016年9月13日,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在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一段万达广场2单元门口挡获刚接收完快递包裹的阿白,从其携带的快递包裹内查获五个塑料瓶内装白色粉末共计净重2100.01克,经鉴定,以上查获的白色粉末中均含有海洛因成分,海洛因含量分别为28.6%、30.1%、29.8%、27.3%、27.5%。此外,民警还从阿白处查获现金人民币13900元、手机两部、钥匙一把。民警利用从阿白处查获的钥匙进入其位于净居寺南街55号东润风尚小区323号的租住房(以下简称“323房”),查获两个已被开封的快递纸箱。以上查获的物品均依法扣押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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