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代理高某酒托诈骗罪成功缓刑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成功案例V: zhangtao1982830
案情简介:
被告人高某同王某开设小酒馆,与夏某合作实施“酒托”诈骗。夏某安排“键盘手”以美女身份通过各种网络社交软件寻找陌生男子聊天,以一夜情、交男女朋友等名义约男子见面。被害人答应见面后,王某安排“酒托女”带被害人到其小酒馆消费,传递信息、接待客人,引诱被害人下单消费各类包装成名贵红酒的高价劣质红酒,从张某等数十名被害人处骗取人民币共计1.7万余元,被告人高智与王某、夏某等人按比例分成。案发后,高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
承办过程:
高某家属委托了张涛律师作为高某的辩护人,张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多次会见了解案情,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辩护人提出被告人高某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建议依法对其从宽处理并适用缓刑。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被告人高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相关法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