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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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刑事案诈骗罪律师张涛:赵某涉诈骗案,律师介入后25天内取保候审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20年08月19日|分类:取保候审 |770人看过


赵某涉诈骗案,律师介入后25天内取保候审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成功案例

V:

【案情简介】 

赵某因涉嫌诈骗一案,经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批准刑事拘留,羁押于江干区看守所。被告人赵某及其家属及时委托张涛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案件,担任其辩护律师。经过反复与办案机关的沟通,成功为其办理取保候审。 

【案情分析】 

赵某在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其家属第一时间找到张涛律师作为其辩护人介入案件。 律师介入后,从其在公司的具体工作实际地位、在该诈骗案中所起的作用入手,提出赵某涉案情节较轻,可认定为从犯,认为依法应对其减轻处罚。在整个诈骗活动中,蔡某并未参与公司业务模式的设计和运行,更不涉及资金运转,处在犯罪链条的下端。赵某虽在涉案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但系挂名法人,没有任何管理职责,其在本案中犯罪地位较低,所起作用较小。其次,赵某接到公安通知后,主动到办案机关协助调查,不仅对自己所涉事实作了如实供述,也对公司的具体情况均作了如实陈述。经通知到案的,且在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的,可以认定为自首。再次,赵某某无违法犯罪前科,归案后能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且认罪悔罪,其涉案事实已基本查清,证据也已收集固定,不存在毁灭、伪造证据,干扰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赵某不是犯意提起者和犯罪活动的控制者,在认识到自己行为违法的时候主动从涉案公司离职,主观恶性较小,悔罪表现明显,不具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因此,对其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故,对赵某变更取保候审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最后,辩护律师的意见得到采纳,律师在赵某拘留后的第25天成功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

【相关法条】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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