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代理赵某容留他人吸毒案成功罪轻辩护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成功案例
V:
案情简介:
被告人赵某应聘某会所任经理,负责会所的经营、订房等全面工作。赵某在明知有客人要在该会所内吸毒的情况下,仍然将两个房间提供给客人娱乐消费。公安人员在该会所的两个房间内查获35名吸毒人员。当日,赵某被抓获归案。
办案经过:
赵某家属委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张涛律师办理本案。承办律师介入后,多次会见了被告人,并积极调取相关证据,全程跟进参与案件各阶段,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
在律师的多方沟通与研究后,认为被告人:
1.苏某犯罪情节显著轻微;
2.苏某此前并无前科,且系初犯和偶犯;
3.苏某到案后能如实配合调查,并且还有立功表现;
4、苏某自愿认罪,应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经辩护律师努力,法院最终采纳辩护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对苏某从轻处罚。
相关法条: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