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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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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刑事张涛律师代理周某故意伤害案从轻处罚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20年06月23日|分类:经销代理 |452人看过


张涛律师代理周某故意伤害案从轻处罚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成功案例

V:

【案情简介】     

周某携妻女在游乐园游玩,周某女儿在玩耍过程中与另外一个小男孩发生碰撞,小男孩的父亲韩某见状破口大骂女孩及及女孩母亲。周某购买完饮料回来后见韩某仍在喋喋不休,一怒之下将未开瓶的可乐饮料砸向韩某面部,导致韩某鼻骨骨折,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后周某及妻子多次找韩某及妻子商谈和解赔偿,韩某的妻子系某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均被韩某及妻子拒绝。

周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刑事拘留。

周某的妻子在网上找到了张涛律师,得知张涛律师是专业刑事律师,办理这类案件具有丰富的经验。

经过与张涛律师预约并来所里办公室咨询,张涛律师分析了案情,针对当事人和家属面临的困局进行了释疑解惑,周某的家属非常认可张涛律师的办案思路。

【办案经过】  

在办理完委托辩护律师手续之后,张涛律师到杭州市西湖区看守所会见了周某,在会见过程中与周某详细沟通了案情,确定了辩护方案。在该案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由承办检察官主持,张涛律师与韩某进行谈判,达成刑事和解协议,韩某对周某予以谅解。在法院开庭时,张涛律师通过充分解读案卷,指出在案发原因方面,韩某自身存在过错,再加上二人已对赔偿数额形成一致意见,达成和解谅解,应依法对周某从轻量刑。最终法院采纳了张涛律师的辩护意见,法院从轻量刑,判处周某四个月。

【相关法律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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