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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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缓刑刑事律师张涛:柳某故意伤害案成功缓刑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20年06月15日|分类:刑事辩护 |452人看过


柳某故意伤害案成功缓刑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V:

【案情简介】    

因股权纠纷,柳某纠集单某某、周某和张某,至杭州市某一小区,向另一股东所要公司印章、证照等物品。遭对方拒绝后,双方发生纠纷。争执过程中,柳某、单某某、周某和张某对潘某的头部进行殴打,致其受伤。经司法鉴定,被害人潘某遭外力作用,双侧鼻骨骨折伴随明显塌陷移位,左耳骨膜外伤性穿孔,分别构成轻伤。柳某被刑事拘留。

【办案经过】  

 张涛律师代理了柳某、单某某、周某、张某故意伤害案,并担任了柳某的辩护律师。通过会见当事人、阅卷以及与公检法的沟通,张涛律师确定了轻罪辩护方案。本案中,张律师对事实及罪名并无异议,重点从量刑方面入手,为当事人争取一个最轻的判决结果。张律师结合自己多年的办案经验,以及对法院办案分格的洞悉,协调当事人积极认罪及悔罪,以此来争取适用缓刑。

判决结果:法院认为,被告人柳某、单某某、周某和张某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以惩处。被告的辩护律师提出的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法庭予以采纳。判处柳某拘役四个月。

【相关法律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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