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刑事律师张涛成功案例-代理张某涉嫌职务侵占成功罪轻辩护
V:zhangtao1982830
基本情况案由:张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
案情简介: 被告人张某,男,原系某有限公司部门课长,韩某与刘某经预谋,组织被告人张某等利用被告人刘某担任该公司部门经理负责所在部门的日常管理。利用所在部门的日常管理的职务便利,侵吞该公司发放给员工的工资,公积金等。现因涉嫌职务侵占于2019年7月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苏州市第二看守所。
辩护人:张涛律师,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相关法律: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办案过程:
接到委托后,张涛律师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对案件进行了分析研究,调取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过研究与张某商议之后拟定了的诉讼意见。辩护人查阅了大量的背景资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制定诉讼方案。
办案结果:
经过张涛律师努力,法院判决如下:被告人张某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