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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是怎么判定的呢?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19年11月02日|分类:刑事辩护 |538人看过

寻衅滋事罪是怎么判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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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刑事律师张涛答】

根据本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我们认为,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因素进行分析:

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

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

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

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

【法律意见】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律师有话说】

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与当事人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随时告知当事人案件办理进展情况,解答当事人不了解的法律问题,在案件办理结束之后询问当事人的意见是否需要提供另外的服务,并做好解答工作。对于当事人来说,从案件的前期咨询到案件办理是同一律师或咨询律师有参与办理该案,更值得信赖。在前期接待咨询的过程中,律师可以掌握一手的案件信息,委托人也可以对代理自己案件的律师进行磨合沟通,增进双方信任关系。经过实战磨砺的律师接待咨询,可以结合自己丰富的实操经验,更能透过现象看本质,更能对案件操作中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预判,并提出合理的维权策略。最后,切记:上来就做包赢承诺的律师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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