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在看守所里,我要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V:zhangtao1982830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答】
一方在看守所服刑的,另一方一般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原告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
【法律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1、离婚起诉书
①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②陈述主要的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
3、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
4、有关证据。
诉讼当事人应尽量收集抚养权、夫妻财产、债务和对方当事人的过错等相关证据。
【律师有话说】
一位好律师必须详细地了解案件,以便为日后开展律师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你也可以从律师的提问中,体会到律师是否已经全面了解了案情?是否抓住了问题的关键所在?如果你遇到的律师,不是仔细询问了解情况,而是自吹自擂,吹嘘自己以前办理过哪些有名案件,或者与某位法官的关系如何密切,或是向你拍胸打包票,你就应该毫不犹豫地回绝这种不是依靠案件的资料、自己的真才实学,而是希望通过违法的疏通关系来达到胜诉目的的律师,你能信任这样无视法律的律师吗?更何况这类“司法丑闻”已揭露了不, 又有多少当事人从中获益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