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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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刑事律师张涛:买农药威胁要杀死前妻,男子涉嫌故意杀人罪怎么量刑?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19年10月22日|分类:婚姻家庭 |481人看过


【案情】

被告人李某某因与前妻李某复婚未果,便心生怨恨,多次电话威胁在宁波打工的前妻回来解决问题,否则就杀死她,再自己喝药自杀。当天上午,李某某到店铺购买了一瓶草甘膦铵盐农药、一瓶甲拌磷农药,下午到店铺街上购买了一把砍刀。被告人李某某在前妻的娘家继续辱骂,威胁要杀死前妻后自杀,民警到达现场,在其住处的电瓶车工具箱里搜查出农药和砍刀,被告人李某某到案后不听劝阻,仍扬言要杀害前妻后自杀。现因涉嫌故意杀认罪被刑事拘留。

【张涛律师评析】

本案中,被告人李某某扬言要杀死被害人李某后自杀,并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而准备工具,购买砍刀和农药,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杀人罪,属犯罪预备。被告人李某某属犯罪预备,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区分故意杀人既遂和故意杀人未遂的界限,关键是要查明行为人故意的主观状态。如果行为人明知是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即使没有造成死亡结果,应定故意杀人罪(未遂),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即使由于伤势过重,出乎其意外地导致死亡的应定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内容为剥夺他人生命即杀人,杀人行为发生死亡结果的,成立故意杀人既遂;没有发生死亡结果的,成立故意杀人未遂、中止或者预备。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V:
盈科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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