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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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盈科律师张涛:酒托女摆下迷魂阵,男子陷天价相亲诈骗局会怎么判?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19年09月28日|分类:刑事辩护 |426人看过


【案情】

遭遇酒托女骗局,一个小时不到就花掉了几千元。李某在交友网站上认识了一名女子,该女子主动问李某要微信,还说要和他见面,可见了面后脚图,却发现这是个套路。 “照片跟她本人完全不一样,吃饭的那个套餐,好像是688,就一点花生、干果,还有就是两杯酒。”第一次见面也不能那么抠,但实际上他连酒的真假都不知道,女生也并没有喝几口。店内没有营业执照,甚至没有厨房吧台,一位大哥从简约风格的收银台走来,递上菜单,看似人均不出50的装潢,却卖着从588到1988不等的红酒套餐。之后报警,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

【张涛律师评析】

1、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

2、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

3、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

4、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V:zhangtao1982830
盈科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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