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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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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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盈科律师张涛:利用虚假投资理财,实施诈骗会判十年以上吗?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19年09月28日|分类:刑事辩护 |476人看过


【案情】

近期,一起利用虚假投资理财实施诈骗的案件。明知“高额回报”不是馅饼而是陷阱,但就是有人往里跳。今年五月初,受害者唐女士加入一个股票投资微信群,在群里“专家”的建议下,下载APP投资平台并注入资金101.6万元,但月底去银行取款时,却发现自己账户上一分钱都没有。民警调查发现,唐女士手机APP上的投资理财网站是虚假的。专案组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缴获大量作案工具。

【张涛律师评析】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V:zhangtao1982830
盈科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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