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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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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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离婚律师张涛:离婚吧,脏了之后不想再碰,房产怎么分割?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19年09月27日|分类:婚姻家庭 |514人看过


【案情】

离婚,成了出轨之后唯一的选择,因为你的内心再也容不下一个脏了的人。为了让他后悔,我也做出了无法原谅的事情,那就是找一个人,让他也尝尝被人背叛的滋味,谁知道,一踏出去,就成了永远无法原谅的隔阂。我便决定不再爱他,不再那么用心爱他,还想用这种方式挽留他。我知道,其实是我自己心里接受不了,于是,我也频繁开始约人,特别是男人,受过伤的人,真的什么都不在乎了,我也不想凑合过日子,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张涛律师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上述规定,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因为一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杭州离婚律师张涛V:zhangtao1982830
盈科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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