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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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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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级,案子移交到法院,还能私了吗?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19年09月24日|分类:人身损害 |627人看过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答】

V:

 轻伤案件递交到法院还能否私了,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双方当事人不能私了,但如果被告人和被害人达成谅解的,可由法院对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罚。
2、如果是由被害人提起的刑事自诉案件,则在双方达成协议后,可以由被害人(即自诉人)向法院申请撤诉。

【法律意见】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四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第二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律师有话说】

优秀的刑事辩护律师不但应当业务精湛,更应当执着、敬业、诚信,不因委托人法律知识的欠缺实施欺骗或疏于努力。根据律师管理规定,刑事辩护律师不得就判决结果向委托人做出承诺,严肃而负责任的律师只应当根据自己的知识对案件事实、证据、性质、及可能的量刑等做出分析,既不应当夸大风险吓唬委托人,也不应当以无罪、缓刑等结果诱导委托人聘请其担任辩护人。对于轻易承诺结果的刑事辩护律师,委托人更应保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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