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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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盈科律师张涛:恶势力团伙涉嫌多个罪名被拘留,能取保吗?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19年09月23日|分类:取保候审 |444人看过


 【案情】

被告人胡某先后纠集其他参加者逐步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逐步形成了以王某源为首要分子,王某等人为团伙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有预谋、有计划地大肆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社会正常的生活秩序和经济秩序。被告人王某等人涉嫌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被刑事拘留。

 【张涛律师评析】

依据刑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一般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对社会再次危害性不大的犯罪嫌疑人,强迫交易罪的嫌疑人符合条件的,就可以申请。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罪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V:
盈科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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