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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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拿到对方谅解书,还要判刑吗?

作者:张涛律师时间:2019年09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803次举报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答】

V:

谅解书只是从轻的情节之一,并不是说签了谅解书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了,而是在没有其他从重或加重情节的情况下,可以从轻判刑,或判处缓刑。只能说谅解书是该案件的刑事审判合议庭对于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罚考量的一个依据。但是要具体到什么幅度,那么谁也不能准确告知你。因为在合议庭以外的任何人 对于案件的判罚只能提供方向性或者原则性的推断。具体还是由合议庭结合案情 举证 质证 辩论 最后陈述 在刑法的原则内结合自身的自由裁量权做出我认为犯罪嫌疑人如果想争取从轻处罚除了得到对方出具的谅解书,还应在开庭前积极配合公安和检察院的侦查与审查,在庭审过程中向合议庭表达知罪、认罪、悔罪的态度。这样从理论上说获得从轻处罚的幅度就更大了。

【法律意见】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律师有话说】

作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律师如果发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不当,有权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即申请将拘留、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申请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变更为取保候审;发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张涛律师,咨询电话:138-5811-6084。微信:zhangtao1982830现任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杭州
  • 执业单位: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30120********5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