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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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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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了故意伤害罪,对方不追究责任,还会判刑吗?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19年09月18日|分类:刑事辩护 |2106人看过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答】

V:

如果是自诉案件,对方不追究就不会被判刑了,如果是公诉案件,对方不追究公诉方同样会提起公诉,法院量刑时有可能会考虑受害人的意见,酌情从轻处罚受害方无法销案,只能不追究民事赔偿,国家会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意见】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律师有话说】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家庭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的,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并且有查阅案件材料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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