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犯罪嫌疑人金某伙同蒋某等人注册成立多余家空壳公司,并找会计从业人员办理税务登记,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外虚开发票。上述公司全部无进项发票,并以其他抵扣项网上申报抵扣虚开税额,共计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近亿余元。其中仅“某有限公司”及“某贸易有限公司”两家公司,涉嫌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百余份,金额4千余万元,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目前,犯罪嫌疑人金某已被依法刑拘。
【张涛律师评析】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 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 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不满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不满5000元的,情节严重的,可以本罪论处,基准刑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0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万元的,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6 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50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万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5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V:
盈科高级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