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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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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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盈科律师张涛:套路贷设置违约陷阱敲诈勒索有机会缓刑吗?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19年08月24日|分类:债权债务 |362人看过


【案情】

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被告人以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如赵某被敲诈勒索案,赵某向韩某坤借款,后又为王某泉担保借款,被告人付某凯等人以赵某到别的公司借款为由,肆意制造违约,让赵某签订了30000元虚假合同、空白合同。

【张涛律师评析】

敲诈勒索可以判缓刑,符合缓刑条件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敲诈勒索罪是可以判缓刑的,但是需要一定的情况,对于那些犯罪情节恶劣的犯罪嫌疑人不适用缓刑。缓刑期间犯罪嫌疑人会被限制一定的人身自由,不允许到特定的场合,不允许接触特定的人,对于缓刑期间表现良好的人,可适当减刑。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V:
盈科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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