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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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药罪可以判缓刑吗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19年08月18日|分类:刑事辩护 |387人看过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销售假药的犯罪分子能不能适用缓刑,要依据具体的犯罪情节而定,

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处缓刑。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

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辩护律师的辩护权利受到法律保护。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辩护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可以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

可以提出申诉或者控告的事项主要包括:

对辩护人提出的回避要求不予受理或者对不予回避决定不服的复议申请不予受理;

在规定时间内不受理、不答复辩护人提出的变更强制措施申请或者解除强制措施要求;

未依法告知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

违法限制辩护律师同在押、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违法不允许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违法限制辩护律师收集、核实有关证据材料;

没有正当理由不同意辩护律师提出的收集、调取证据或者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的申请,

或者不答复、不说明理由;未依法提交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

未依法听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未依法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及时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未依法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及时送达本案的法律文书或者及时告知案件移送情况;

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以及其他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情况。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v:

盈科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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