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150条的规定,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
请律师辩护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唯一途径。
所以请律师辩护是完全必要的。
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建议尽早聘请律师介入探视、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针对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无罪、罪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辩解和辩论。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v:
盈科高级合伙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