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看具体案情,包括认罪、累犯、涉案金额等情节,如果销售假药数量少、金额不大,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可以委托律师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但是对于犯罪集团的主犯或者是累犯,对社会可能造成危害的,公安机关有权不批准取保候审。
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
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刑事拘留后,其家属通常会陷入巨大的恐慌中,理不出头绪,
不知道应当做什么,犯罪嫌疑人被拘留,亲属无法会见,不了解案情,盲目中可能还会乱托关系乱花钱,
请人摆平,最后的结局往往是花了冤枉钱,被拘留的亲属由于对法律知之甚少,得不到律师的帮助,
其合法权利无法得到保障。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可以在犯罪嫌疑人第一次接受讯问或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接受委托提供法律帮助。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v:
盈科高级合伙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