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 执业资质:1330120**********

  •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杭州婚姻财产律师张涛:男方在美国在国内离婚,美国的财产我可以分割吗?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19年07月18日|分类:婚姻家庭 |462人看过


【案情】

男方在美国绿卡现在要和国内女方离婚 男方在美国的房产女方有权利要吗?

【张涛律师评析】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对海外资产没有变化,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就能分割。

1,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2,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何分配的,按约定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有两种途径和方式。

1.协议离婚。在中国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如一方在中国,另一方在国外,如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赡养父母和处理财产等没有争议的,双方可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办理,不能委托办理。

2.诉讼离婚。如一方因故(如在国外等)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的,或者双方对离婚有争议的,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

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对于财产分割存在比较大的争议,可以第一时间进行处理,该维权的也会为自己及时去维权。离婚境外财分割分有困难来找专业的律师为你提供咨询服务是最好的选择,杭州张涛律师会为你解答任何疑惑

杭州离婚律师张涛V:
盈科高级合伙人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