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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刑事案件律师张涛:首要分子因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抓捕时曾扬言要炸楼,如何追责?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19年07月16日|分类:刑事辩护 |386人看过


【案情】

通过提供吸毒场所和毒品等方式,网罗刑满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形成涉恶集团,在市内多次共同实施不法活动。另外,该涉恶集团首要分子在被抓捕时,扬言炸楼与公安人员同归于尽,致使一人从楼上向下攀爬时坠楼身亡。

【张涛律师评析】

根据《决定》第九条的规定,容留他人吸毒并出售毒品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并向其出售毒品的行为。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数和次数的多少,以及出售毒品数量的多少,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但是应当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对犯本罪未经处理的,其出售毒品数量应累计计算。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

(一)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尚不构成犯罪的。是否构成犯罪,需要参照最高检的立案追诉标准。

第十一条规定:[容留他人吸毒案(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

2、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3、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4、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5、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6、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

(二)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三)从重处罚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容留他人吸毒的最高判刑是三年并处罚金,根据具体的情节不同,也可能被判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从重处罚也是在这个幅度内从重,不会超过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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