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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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律师张涛:婚后贷款买房,女方无收入,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19年07月10日|分类:婚姻家庭 |690人看过


【案情】

结婚后夫妻双方按揭购置的房产,目前还在还贷,女方在家带孩子,无经济收入的,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张涛律师评析】

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1、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2、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3、一方当事人为达到离婚目的,长期在外不归已满一年的,离婚时应视其有居住条件。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5、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要知道离婚涉及到许多问题,其中财产分割就是重要的一项,所以夫妻双方离婚时还是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杭州张涛律师会为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欢迎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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