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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律师张涛:前脚买房,后脚接到各种骚扰电话,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能缓刑吗?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19年07月02日|分类:房产纠纷 |373人看过


【案情】

前脚买房,后脚就接到各种推销、装潢等骚扰电话,数不清的广告让消费者苦不堪言!随着互联网普及和大数据运用,公民个人信息在生产、生活中的功能日益凸显,而对应的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也在逐步加大。日前,方在推进净网2019专项行动中,就通过深挖群众举报线索,打掉了一个分工明确、相互交叉,非法获取、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团伙,抓获14名犯罪嫌疑人。

【张涛律师评析】

符合缓刑条件的,就可以判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因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能缓刑,但是法律规定了一定的条件,如果能符合判处缓刑条件是可以判缓刑的,反之就不能判缓刑。如果您咨询的情况比较复杂,欢迎您找杭州张涛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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