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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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刑事辩护律师张涛:公司涉嫌非法经营涉案金额上千万,如何处罚?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19年06月26日|分类:刑事辩护 |646人看过


【案情】

警方发现深圳某公司作为无支付牌照公司,利用银行监管漏洞,发展了北京某公司等渠道商,非法批量注册未经真实性审核的150余万企业商户,利用第三方支付公司接口进行收单,为网络赌博形成资金流转结算通道,躲避金融监管。一举抓获涉案嫌疑人17名,冻结涉案资金8200余万元,缴获服务器、电脑、手机、银行卡、车辆等一大批涉案物品。

【张涛律师评析】

我国刑法的规定犯非法经营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非法经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一)非法经营外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1、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20万美元以外,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单位违反有关外贸代理业务的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商业单据,为他人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数额在500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居间介绍骗购外汇,数额在100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1)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100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单位违反有关外贸代理业务的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商业单据,为他人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数额在2500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居间介绍骗购外汇,数额在500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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